11月7日,工业生产和信息化管理部网址信息显示信息,为促进新能源汽车动力蓄电池回收运用,正确引导和标准动力蓄电池回收服务网点建设经营,国家工信部制订了《新能源汽车动力蓄电池回收服务网点建设和运营指南》(通称《指南》),并给予公示。
《指南》关键明确提出了新能源汽车废弃动力蓄电池及其报费的专业化运用充电电池回收服务网点建设、工作及其安全生产等层面的规定。
《指南》明确提出七大整体规定,包含新能源汽车制造和专业化运用公司必须建造或受权回收服务网点,双方还可以相互建设回收营业网点;提升对废弃动力蓄电池的追踪,且回收服务网点不可私自对它进行拆装;设定显著信息提示和工作流程标准平面图等具体指导信息内容;回收服务网点须将充电电池种类、来源于、总数等基本信息保存纪录三年备查簿这些。
在建设层面,《指南》规定新能源汽车制造业企业在其市场销售与区创建搜集型回收服务网点;含8000辆之上拥有量的公司须创建存储型回收服务网点,且搜集型回收服务网点的废弃动力蓄电池储存量不超出5吨,存储型不少于30吨。
《指南》表达,已建设的回收服务网点如未符合规定,需要6月内进行整顿。